工作报告
贺兰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全面忠诚履职 积极作为担当
为争创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在贺兰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 2019年2月2日)
刘 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区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县委对本次纪委全会高度重视,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部参加了今天的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通过了这个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刘甲锋同志最后要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8年,县委及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基础不断夯实
县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思想引领作用。先后组织召开15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处级、科级干部、村干部、党务工作者等各类培训班24期,培训3000余人次。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14个。县委主要领导先后8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主持召开巡视反馈整改专题会2次。各党委(党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4份,形成“三个清单”201份,责任压力直抵基层“神经末梢”。
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年初向县级领导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报告书》9份,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函告书》65份。年中,组织召开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责述廉会,深刻查摆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年末,协调各县委常委带队组成6个考核组,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坚持把监督贯穿全年,实行“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开展2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6轮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督查,下发问题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单位79个次、个人57人次。
(二)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紧盯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68件,初核274件,立案141人,党纪政务处分129人次,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42.11%、81.46%、24.78%、16.22%。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按月对问题线索全面分析、集中研判,突出执纪监督重点,加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扶贫领域和作风建设、环境保护、涉黑涉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个方面问题的查处力度,年度办结率均达98%以上。“四种形态”精准处置。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分类施治,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8人次,其中“一、二种形态”750人次。以谈话函询促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年内共谈话函询94件,占年度处置问题线索25.5%。年内共轻处分115人次,占处分总人数89.15%。整合力量集中攻坚。由“1个纪检监察室”+“1-2个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和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协作单位,根据日常监督和案件分办要求,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提级查办等方式统筹开展工作,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年内开展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互查互评中贺兰县位列全区各县(市)区第三。多道防线确保办案安全。多轮次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安全培训及教育。提标提档完成办案区建设,设置专人专岗全程监控,固定2名医疗救助人员定点坐班医疗服务,9月份以来共体检谈话对象338人次。建立完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程》等10项安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查调查流程管理,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
(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监督教育更加严密紧实
聚焦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纠治公款吃喝、绕道旅游等问题,确保不留死角。共自查并整改问题3866个,清退问题资金274.2万元,立案44起,党纪政务处分38人,问责28人。坚决纠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4轮专项督查,对31个单位及57名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查处问题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18人和1个单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贪惩腐紧密结合,制定下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和信息报送工作职责》,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年内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件,已初核了结。紧紧围绕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严查快办县域内损害生态环境及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行为。年内,因环保问题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务处分4人,问责61人。强力纠治机关和干部作风“顽疾”。深入开展全县“学查改”回头看活动,紧盯市县两级电视问政曝光问题,加大对干部“三不为”等问题整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年内共下发问题督办函56份,督促整改问题91个,对2个单位和192名干部予以问责,约谈277人,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7.79%、106.72%。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明察暗访40余次。积极开展“天眼”行动,对全县238辆公车节日期间的运行轨迹实时监督,发现并移交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7件,政务处分1人,问责1人,约谈3人。创新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推动全县65个村实现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全覆盖,以“第三方监督”保障村级三资管理安全完整、规范有序。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质询机制,村“两委”班子直面群众代表就质询问题逐一回复,承诺事项逐一督办,以“问政于村”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全年完成14个村级试点质询,累计质询问题91个,承诺事项正在督办中。做深做细日常监督。为530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全面实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情”变化。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审慎回复廉政意见,年内共回复740个单位(次)、3294人次。编发《慎微慎独—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以39名违纪违法干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四)高标准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有效探索监督调查处置新方式,共采取谈话、查询、询问、鉴定等措施1175次,扣押涉案资金137.4万元,立案查处职务违法案件32件。强力推动监察和司法有效衔接。探索制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审查调查措施实施规范》等相关制度办法,制作各工作环节的审批、运行公文63种。高效办理县监委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从线索处置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仅用9天时间。探索实践监察职能向基层有力延伸。稳步推进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工作,组织完成全县5个乡镇监察办公室挂牌工作和“六统一”规范化建设,通过以案代训、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全面履行监督监察职能。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全年自行立案查处39人,较上年上升77.27%。
(五)不断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实效,构建上下联动工作体系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查快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倒排期限、深挖细查,集中分类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初核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77件,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已办结76件,立案9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71件问题线索,函询、初核了结53件,立案16件28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问责22人。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巡察反馈问题,逐级约谈县处级及部门责任领导41人次,召开现场推进会5次,层层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对7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2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对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整改。截至年底,市委巡察组共计反馈的19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88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4个待整改问题正在督办落实。探索建立巡察联动工作机制。年内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工作着力点,在县属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对照查摆、未巡先改,全县各单位共自查发现问题410个,形成整改措施556条,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放大延伸巡视巡察效应。
(六)坚持不懈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三整顿三提升”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3大类9个方面主要任务,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监督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政治坚定、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表率,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监督前置,出台《贺兰县纪委监委工作规则》《贺兰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不断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划出纪检监察干部审慎用权“红线”“底线”。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回避、不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年内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立案查处,其中1名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联系包抓结对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大对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责任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虽然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区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与广大基层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责任意识层层递减、相关制度空转虚化;部分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一些干部贯彻区市县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皮牛虚”“三不为”问题依然存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禁而不绝、时有发生。同时,还存在部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发挥不显著、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和派驻机构监察权使用缺乏有益尝试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贺兰争创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担当,作为坚持不懈的“必修课”,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推进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要准确把握纪委监委职责定位,加强对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强力推动中央、区市县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执行有效。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下大力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重“痕迹”轻“实绩”现象,切实纠正在推进工作落实中虚报浮夸、不干实事等问题;统筹规划、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做到精简规范、务实有效;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防止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看不全基层实际,听不到意见建议等问题。严格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着力纠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消极拖沓、作风霸道,党内政治生活搞变通、随意化,民主集中制“假民主”、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以全过程监督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尤其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制定乡镇(场)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责任落实,形成责任分解、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考核管理、述责述廉的监督管理闭环。用好问责利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坚持失责必追、一追到底,确保层层压实责任、担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担当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扩展。
持续发力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重点领域和部门开展全方位、多轮次、高频率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深入开展“‘天眼’‘地拍’”专项行动,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破立并举,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制约防范机制,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
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紧盯干部“皮牛虚”“三不为”“慵懒散慢拖”等问题,不断加大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使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出台《贺兰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盯关键节点的人和事,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严防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持续发挥“电视问政”社会监督作用,聚力脱贫攻坚、民生领域问题治理、扫黑除恶等关键任务,紧盯曝光问题责任追究、督办整改销号。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函询结果复核力度,严防“一函了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干事、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增强反腐合力。不断强化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细化《贺兰县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协同办案、案件通报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协调配合、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持续完善监督监察协作区工作模式,通过县乡联动、片区协作、交叉办案等措施,整合派驻、乡镇办案资源,努力构建日常监督合理分配、疑难案件集体突破的“协同作战”工作机制。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问题,将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进一步深化“不敢腐”的震慑。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岗位监管,严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继续紧盯工程建设、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严查机关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政策执行、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县域经济发展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开展存量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及审计移交、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限时处置、清空“库存”,严防问题线索积压,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变为存量。
着力构建党风廉洁宣教工作大格局。发挥党校、讲习所、党群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利用县纪检监察网及“清风贺兰”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优势,不断扩大纪检监察宣传覆盖面。重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拍摄查纠“四风”暗访纪录片,以“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持续增强干部遵规守矩的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十佳”评比活动,助推文明新风、良好家风家教养成,夯实“不想腐”的社会及家庭基础。
(四)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及扶贫工程推进等情况,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把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监察重点,及时发现、坚决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消极拖延、被动应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有效运用电视媒体、手机网络、纸质媒介加大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及不正之风问题通报曝光,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履职担当。
坚决破除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对十八大以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仓起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腐败行为。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大力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强化惩治工作主动性。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密切关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救助救济、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开展村(居)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大排查,严查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小贪小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行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增加“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深化“互联网+阳光村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及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质询工作机制,全面完成质询问题整改,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形成常抓常管、常管常严的有效制约。
(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述职述廉、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等制度。强化对县属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
有力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统筹规划联合派驻工作,实现对全县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健全完善《贺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以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半年述职等方式提升派驻机构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推行派驻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机制,对联络员履行职责情况定期部署、督促提醒、及时收集,实现监督前置。
有效推进监察权规范使用。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一体贯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使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之间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全面审慎、积极稳妥使用12项调查措施,强化对措施使用的全程监督制约。积极探索监委履行监督职能有效途径,强化对派出乡镇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指导,使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
(六)坚定不移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健全完善市县一体化工作格局
快查快结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工作机制,做到精准处理、规范管理,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无一放过、线索无一搁置、意见建议逐项落地。统筹协调县域办案力量,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集中处置、优先办理,坚持县级直查、限期办结,确保反馈问题线索及时高效处置。对已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增强巡视巡察工作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
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突出巡视巡察整改政治性、严肃性,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建立巡察工作约谈、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夯实各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数字”整改、“表态”整改等问题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对以前轮次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梳理”“过筛”,严防问题反弹、“旧病”复发,持续巩固和扩大巡视巡察实效。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锻造一支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素质提升,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在纪检监察系统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以委托培训、自主培训、以案代培等方式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学习教育及调查研究成效,不断提高监督监察工作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着力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集中读书、主题演讲等活动为载体,推进机关党建水平提升,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
坚持严管管严,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单位工作月通报、干部工作季通报及考核制度,以评定实绩表现促干部履职尽责。选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书记(主任)。严格办案安全管理,多轮次、全方位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严查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案情、说情干预办案等行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追责问责,严肃查处、清出,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2019年各项工作已经明确,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勇争先、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争创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