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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贺兰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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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履职担当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贺兰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4日)

刘  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区市纪委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县委对本次纪委全会高度重视,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部参加了今天的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通过了这个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刘甲锋同志最后要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压实主体责任,狠抓监督执纪,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履职担当,“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压力传导,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县委以上率下,出台《贺兰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县委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月度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抓落实,严格“三书两报告一考核”制度,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形成了动态监督、定期通报、及时预警、回访整改的工作机制。

  坚持督导考核,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组织开展基层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7名党政“一把手”现场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对15个党(工)委的落实“三转”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对7个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完成即时整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月考核、年通报制度,在半年和年末的关键节点进行专项检查,点名道姓通报问题单位35个。全县各级党组织分层级开展了述责述廉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追责力度。出台《贺兰县关于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贺兰县“三重”工作“三位一体”监督问责办法》和《贺兰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对存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抓得不实、重点任务严重滞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的4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对32个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问题约谈和工作约谈。

  坚持预防为先,多形式开展廉洁教育。开通贺兰县纪检监察网站及“清风贺兰”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五和节假日向全县干部发布廉政短信,全年发送60条次以上。对新任职科级干部、村干部集中进行廉政谈话320余人次,组织参观监狱300余人次,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旁听沙渠村“窝案”庭审,组织开展廉政知识微测试,9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了测试。

  (二)强化执纪审查,反腐高压态势得到有效巩固

  在拓宽案源上下功夫,精准发力;在深究细查上下功夫,扩大战果;在严查快处上下功夫,强力震慑。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8件,初核问题线索146件,立案10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8人。初核数、立案数、党政纪处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114.71%、184.21%、170%。

  协查联办,强化反腐工作联动机制。强化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和互转、案件协查联办和通报机制,加强审计、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增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全年共接收审计、民政、国土等相关部门移送线索32件,立案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问责9人。

  严查快处,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把整治和查处老百姓身边的“微腐败”作为重中之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资金、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三资”管理等领域。全年共初核“三不”案件线索76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5人。

  狠刹“四风”,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绝不姑息。坚持把纠治“四风”问题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全年共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理12人,问责18人,并对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全部通报曝光,积极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深化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以“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以作风新常态着力推进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推进、干部素质提升。

  组织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形成单位和“一把手”自查清单105份,梳理问题398个,下发典型问题通报30期,对工作作风疲沓、履职不力、言行失德的143名干部职工、12个单位进行了问责,问责人数较上年增长155%。紧盯市县《电视问政》,对曝光的24个问题全程跟踪督办整改。

  组织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整治,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再审视、再清理、再校验,各单位形成自查报告72份,梳理问题25个,制定整改措施77条,完善、修订制度61项。开展八项规定“回头看”专项检查,共发现公务接待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差绕道、滥发津补贴等各类问题53个,下发巡察整改通知书27份,限时整改问题51个,退还违规资金31万余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万余元。

  组织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围绕贺兰县“四大战役”谋篇布局,建立网站专栏,编发“学习与交流”,推送工作亮点;组织微测试,晾晒学习成果;将作风建设、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等“三重”工作不力和损害营商环境纳入查找内容,细化查摆问题清单9个方面46项;以访谈形式明查、以抽查形式暗访,对14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专题片的形式进行通报曝光,15人被约谈,11人被问责,持续督查形成震慑。

  (四)积极创新实践,涉农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创新形式,扎实推进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梳理涉农扶贫问题线索47件,初核63件,立案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

  创新“微权力”监督平台。在10个村试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驻村进行票据审核,完善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网络数字电视+村务公开”新模式,63个行政村将三资、救助、低保、土地流转等21类信息上传至电视平台,使群众打开电视就能看党务、查村务、审财务。

  实现村级审计全覆盖。年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对21个村“三资”管理情况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13个村的67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及时整改。两年内实现63个行政村审计全覆盖。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扶贫领域驻点巡察,共发现5大类56个问题,巡察期间向7个单位下发“立巡立改”清单,边查边改问题37个。巡察结束后以县委名义下发专项整改方案。共移交问题线索10件,已立案8件,对县扶贫办及3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余问题正在核查中。

  (五)突出真抓严管,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出台《贺兰县纪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从组织实施、纪律要求等方面明确纪委常委会及各常委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贺兰县基层纪检组织业务考核办法》,就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强化监督问责、严格纪律审查等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实行以纪委为主的纪检、组织部门双重考核、评分制度。创建纪检监察系统“每月一课”培训制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并进行了业务测试。

  强化对基层的跟踪、指导和问效。对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月度通报。举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5个乡镇纪委书记和9个部门纪检专职副书记进行述职,纪委书记和分管常委“辣味”点评。对四镇一乡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开展调研,提出7大类对策性建议,达到了强化责任、沟通了解、鞭策后进、指导督促的作用。

  (六)各方齐动员,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县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县委书记刘甲锋同志亲自担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当好“施工队长”。县纪委具体操作,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积极开展转隶干部谈心谈话,编制审定机构“三定”方案,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22日在全区率先挂牌成立了县监察委员会,并依法履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区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与广大基层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严治党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一些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基层腐败案件频发多发;还有一些干部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庸懒散慢,不愿担当、不敢负责。同时,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禁而不绝、部分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乏力等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年,更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区市纪委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反贪惩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沿黄生态经济带明星县”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把两《准则》四《条例》的贯彻实施,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穿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践行“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准确分析、整体把握本乡镇、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分析研判,协助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决防止政治上有问题、本人不干净的干部得到提拔使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都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厉追责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围绕贯彻落实县委确定的产业兴县、生态靓县、惠民富县、法治安县“四大战役”和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明星县的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检查、问责追责力度,严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严明纪律确保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贺兰县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牢牢抓住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用“抓书记”促“书记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使其更具操作性。坚持“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考核落实、述责述廉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贯到底。

  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改变传统的听汇报、查资料等检查考核方式,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措施,每年对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质询,每半年对《县委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履行情况函询一次,每季度对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高发频发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四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坚韧不拔纠“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继续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节前廉政提醒、节中强化检查、节后实名通报。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借助政法系统“雪亮工程”严查公车私用;严格财务管理,严查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滥发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平时关注较少、编制人数不多、财物相对独立的“小散远直”单位的督查,力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禁区、全覆盖。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抓住关键、找准要害,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脱贫、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在履职尽责上不愿担当、不敢负责等突出问题。以“深化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追责问责,倡导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认真执行政府机关公务采购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深挖细查由面上转入地下、由公开转入隐蔽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转换,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保治理等事项,进一步加大《贺兰县“三重”工作“三位一体”监督问责办法》《贺兰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的执行力度,凡是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督察发现、领导批示的干部作风问题都要严肃问责,形成常态化问责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学查改”工作常态化,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织密扎紧作风建设制度“笼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部位”,把明察暗访作为日常工作,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四)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三类人”和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公务采购、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的优势,重点查办危害贺兰经济发展环境、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社会事业及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不断巩固我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贪惩腐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厉惩治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强化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制定出台《贺兰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反贪惩腐的强大合力。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定《贺兰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扶贫领域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治理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列为考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硬杠杠,对基层纪委查结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逐一复核回访,确保查纠到位。大力推行“互联网+阳光村务”模式,从源头上遏制镇村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多措并举,提升教育监督实效

  大力推进廉洁宣教。开展强信念、明纪律、守底线纪律宣教活动,进一步坚定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网及“风清贺兰”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优势,不断扩大纪检监察宣传覆盖面。编辑整理《贺兰县反腐倡廉案例选编》,组织参加各类案件庭审,开展“身边的好作风”演讲比赛,用身边人谈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开展家庭家风家教系列活动,引导党员涵养新时代良好家风,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家庭防线,以良好的家风构筑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火墙”。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工程备案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扩大领导干部的监督范围,出台《关于规范贺兰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意见》。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普通党员、一般干部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教育监督范畴。对监察建议、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整理修订《贺兰县重点部门及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方案》,防患于未然。

  加大巡察检查力度。以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对象,突出政治巡察特性,积极开展市县一体化巡察工作,重点检查党组织对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结合贺兰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巡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实现监督全覆盖

  高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监委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运转,保持“纪法”“法法”高效衔接。加强执纪执法方面的专业培训,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完善决策监督程序,制定《贺兰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贺兰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实施规范》,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切实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统一纪委监委向县直机关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名称,优化管理,合理搭配,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派驻机构每半年要向县纪委监委专题报告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将严肃追责。

  (七)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不辜负党和人民期望

  强化政治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整改问题,切实做好表率。

  强化作风建设。制定《贺兰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联系包抓结对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结合“学查改”,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通过进社区下农村入企业解困帮扶、爱心结对,及时发现查处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强化基层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阵地建设,实现乡镇纪委“六统一”。探索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每月一课”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指导,修订完善《贺兰县基层纪检组织业务考核办法》,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新的征程,我们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重整行装再出发,忠诚干事,认真履职,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明星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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